7月31日,据外媒报道,香港法院押后了世茂集团(00813.hk)和时代中国控股(01233.hk)的清盘呈请聆讯至8月12日。
据此前6月26日消息,世茂集团曾公告,在世茂集团和呈请人共同提出延期申请后,高等法院已将此前清盘呈请的聆讯延期至7月31日。
7月26日,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境外债务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
公告指出,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证券及期货条例》,公司已对债权人支持协议进行了修订,以期达成债务重组的共识。
世茂集团表示,为回应计划债权人的要求,于2024年7月26日,藉由签订修订协议,修改债权人支持协议,以反映公司认为有利于参与债权人且不会对彼等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若干变动。
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项下的若干主要修订(包括对条款书的修订)概述如下:
重组代价:于计算计划债权人应得的重组代价时,将计入范围内债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
短期工具及长期工具的利息:为短期工具及长期工具增加最低现金利息付款。
赎回或偿还时间表:修订短期票据的强制赎回时间表以及短期贷款及长期贷款的偿还时间表。
担保及抵押品:进一步增强担保及抵押品组合。
对存款所得款项的承诺及所得款项用途的限制:公司(其中包括)须于指定期限内,将若干现金收益净额(指定资产)、大窝坪盈余现金流、世茂服务所得款项净额及上海世茂所得款项净额存入指定账户(所得款项),以及将债务融资所得款项净额存入指定账户(融资),并按照条款书所载方式使用该等资金。
监察代理:公司有责任委聘一名监察代理,并于触发事件发生时向该代理提供若干资料,以助确保公司履行其现金支付责任。
强制可换股债券转股价:强制可换股债券转股价修订为每股6.0港元。
新自愿转股权:于强制可换股债券的年期内,任何持有人亦可在符合若干条件下进行自愿转股。
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包括多项条文,其中包括对最后截止日期的修订、本公司的额外承诺及声明以及参与债权人的额外终止事件。世茂集团认为,债权人支持协议修订协议对计划债权人有利,公司敦请参与债权人继续支持拟议境外债务重组。
时代中国此前也曾披露债务重组新进展。
6月28日,时代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提供有关建议重组境外债务的最新资料。
公告指出,公司正与顾问评估财务及营运状况,以制定整体凯发平台的解决方案,并已与现有优先票据的若干持有人及顾问进行建设性接洽。
在重组进展方面,现有票据持有人已成立境外债权人小组,共同持有或控制超过25%的现有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时代中国宣布,已就有关重组现有债务工具的整体建议的高级别及关键性商业条款与债权人小组在原则上达成共识。此为本公司实施建议的重大里程碑,而公司谨此对债权人小组及其顾问以及公司境外债务的其他债权人对正在进行工作的持续支持及参与表示感谢。
时代中国仍在与债权人小组就建议的最终条款以及建议重组相关之其他商业及法律条款进行磋商,有关条款将载于由公司与债权人小组协定的条款书内。
7月3日,时代中国再发公告,高等法院押后呈请聆讯至2024年7月31日。
截至发稿,世茂集团股票盘中涨幅一度超5%,时代中国控股跌幅超12%。